《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舉措。其中,群眾紀律部分的修訂,緊密結合新時代群眾工作的新特點新要求,為黨員干部密切聯系群眾、維護群眾利益劃出了更清晰的紅線。本文通過數字解讀方式,梳理群眾紀律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核心導向:一個根本宗旨
修訂始終貫穿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的根本立場。所有條款的增改刪,都旨在督促黨員干部牢記黨的根本宗旨,踐行群眾路線,堅決糾正一切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二、重點領域:兩大關切聚焦
1. 聚焦民生痛點:針對教育醫療、養老社保、生態環保、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執法司法等民生領域的突出問題,新增和細化了處分規定,對漠視群眾訴求、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行為亮劍。
2. 聚焦基層“微腐敗”:重點懲治在惠民富民政策落實中優親厚友、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及利用宗族或黑惡勢力欺壓群眾等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三、行為紅線:三類嚴禁行為
1. 嚴禁漠視和侵害群眾利益:明確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庸懶無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予以處分;對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的行為從嚴處理。
2. 嚴禁利用宗族或黑惡勢力欺壓群眾:新增條款,明確對縱容、支持或利用宗族勢力、黑惡勢力欺壓群眾,或者充當“保護傘”的,給予嚴厲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3. 嚴禁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細化了對管理、服務對象態度惡劣、簡單粗暴,以及索取、收受財物,違規收取費用、吃拿卡要等行為的處分情形。
四、新增與強化:四大修訂亮點
1. 拓寬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外延:不僅包括直接的經濟利益,更涵蓋了公平權、監督權等群眾合法權益,以及對群眾合理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等“新衙門作風”。
2. 強化對利用影響力謀利的約束:對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利,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損害群眾利益的,明確了處分規定。
3. 突出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基層社會治理中的責任:新增對在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工程項目、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基層社會治理等工作中失職失責,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處分條款。
4. 完善群眾紀律與其他紀律的銜接:使群眾紀律與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等貫通協同,形成紀律合力。例如,對貫徹黨中央惠民富民政策打折扣、搞變通的行為,可能同時違反政治紀律和群眾紀律。
五、深遠意義:五點核心要義
1. 標尺更清晰:為黨員干部在數字時代、復雜環境中如何做好群眾工作提供了明確的紀律指引和行為負面清單。
2. 籬笆更扎緊: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堵塞制度漏洞,壓縮“微腐敗”生存空間。
3. 責任更壓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壓實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服務群眾、維護群眾利益的主體責任。
4. 導向更鮮明:樹立了鮮明的價值導向,即任何脫離群眾、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會受到黨的紀律的嚴肅追究。
5. 根基更牢固:通過嚴明的群眾紀律,推動黨員干部自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不斷鞏固黨執政的群眾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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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后的群眾紀律條款,是黨在新時代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厚植執政根基的紀律保障。每一位黨員干部都應深學細悟、嚴格遵守,將紀律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確保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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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6-09 18:05:00